上海《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1-06-16 14:58:06 来源 :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 : 刘浩

原标题:从消费者需求出发 上海《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6月10日,记者从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了解到,由上海市消保委牵头起草的《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团体标准(以下简称验收团标)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国内首个从消费者需求端制定的团体标准。

据介绍,验收团标包括水电验收、泥木验收、涂装验收和竣工验收4大板块,从消费者需求出发清晰明确地告诉消费者每个程序的标准要求是什么,消费者通过什么方式方法进行验收。让家装问题在交付前被发现并及时有效地解决,提升消费者的家庭装修体验。

上海市消保委指出,家庭装潢因其具有消费过程长、消费金额高、消费争议多等特点始终是消费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海市消保委受理的家装投诉中40%涉及质量问题。虽然近几年颁布了不少标准和规范,但都是装潢施工标准,专业性强,无法匹配消费者家装过程中的验收流程,家装质量控制只能依靠装潢公司的自律。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往往容易出现隐蔽工程漏水、墙面开裂、瓷砖开裂、地面未找平等质量问题,影响消费者正常的起居生活。

为帮助消费者了解家装规范操作程序和步骤,由上海市消保委牵头,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上海聚通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波涛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统帅建筑装潢有限公司、上海茗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红蚂蚁装潢设计有限公司、上海进念佳园装潢有限公司、上海云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专业机构和住宅装饰装修企业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共同参与起草《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团体标准,这是国内首个从消费者需求端制定的家装团体标准。

上海市消保委为记者介绍了一个典型案例:消费者陈阿姨家的地板,每年一到黄梅季节,就会拱起来,并一直延续到大伏天。这是因为当地板铺设到墙边时,地板与墙面之间没有预留伸缩缝或者伸缩缝预留间距不够,遇到潮湿天,地板吸潮膨胀,由于伸缩缝处理不当,导致地板顶着墙体引起了起拱。

对于该情况,验收团标“8.8”木地板验收要求中明确规定了地板铺设应无松动,行走时无明显响声。地板与墙面之间应留 8 mm-12 mm的伸缩缝。消费者可根据此标准进行验收。

据悉,6月10日,《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团体标准开始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广大消费者和相关企业可以在上海市消保委官网下载验收团标(征求意见稿),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相关意见建议(邮箱:zyxtb315@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记者刘浩)